1.提交转出申请:
个人拿着身份证、社保卡,前往附近的社保中心向工作人员提出转出申请,并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2.提交转入申请:
个人拿着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社保卡、身份证等,前往转入地的社会保障局向工作人员提出转入申请。
3.转入地社保机构进行审核:
接收到转入申请后,转入地工作人员认真核实个人参保信息、个人工作年限等,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分别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将其邮寄给转出地社会保障局。
准备好在异地就医医院所出具的出院小结、费用发票、用药明细等相关诊断材料。
准备本人身份证、个人医保卡和个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如果不属于企业单位集体参保则不需要单位的异地就医证明。
拿到由医保定点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转院证明,然后由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最后到该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手续。
携带上述材料,在医保部门进行报销申请,正常情况下当天就可以获得报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