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门诊医生或住院部医生诊断,开具住院证;
2、持农合证到住院收费窗口缴费并做网络登记;
3、持住院证,缴款单到住院登记窗口登记,领取病历表及用品;
4、到对口专科进行住院检查、治疗;
5、出院时找自己的主管医师开具出院证、诊断证、住院者身份核对单;
6、持个人缴款单到出院结算窗口办出院手续;
7、持出院结算票据到所住科室护士站交出结算联,取回床位押金条,清点好床单元等物品,再到出院结算处取出结算发票,领回床位押金,到打印处打出清单汇总表;
8、凭结算发票单,农合证、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诊断证、住院者身份核对单、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到农合直补窗口报销,领取补助款。
报销比例规定如下:
一、乡(镇)卫生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300元以下的,报销30%;
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以下的,报销70%;
3、2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二、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6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三、二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500元以下的,报销25%;
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55%;
3、10000元(不含)以上的,报销50%。
四、三级医院医疗费报销比例
1、1000元以下的,报销20%;
2、10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以下的,报销45%;
3、10000元以上(不含)的,报销40%。
1、门诊报销比例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2、住院报销比例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5%、65%和75%。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和80%。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和85%。
3、大学生报销比例: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7月1日起生效,并按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