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议不去。民诉前调听证是法院为了调查证据而进行的一种程序,旨在保证案件的公正和程序的正当性。如果当事人不去,可能会影响到案件本身的处理,甚至被视为不配合调查,对当事人不利。因此,建议当事人严格按照法院通知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听证。如果确有事由不能参加,需要向法院提出合法的请假申请。
1. 会导致诉讼过程变得更加复杂和耗时。
2. 多元调解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通过调解员的中立和公正来帮助当事人达成和解。
如果在诉前调解阶段不理会多元调解,当事人可能会选择直接进入诉讼程序,这会导致案件进展缓慢,费用增加,并且可能会增加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紧张关系。
3. 此外,多元调解可以提供更多的解决方案和更灵活的解决方式,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和维护关系。
如果不理会多元调解,当事人可能会错失这些机会,导致争议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因此,忽视多元调解在诉前阶段可能会导致诉讼过程的复杂化和耗时增加,同时也会错失解决争议的更好机会
民诉前调案号是指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其他有关机构开具的调解书上所注明的编号。
该编号是一种识别号码,包含了案件的基本信息,如案由、当事人等,便于后续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