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疫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1、提前申报,一般提前3天,如果是种用动物,需进行相应的实验室项目检测;
2、到当地动物疫控中心或兽医站,检查免疫狂犬病并获得免疫证明。
如果之前曾免疫过并有免疫证,在免疫有效期内,可省此步;
3、到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下属兽医站,开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出具的,标示某一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合格的证明。
拿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到派驻机场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盖个监督检查章。
检疫证明是指出境国家或地区要求入境时提供的一份证明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疫苗接种记录、疾病检测结果、检疫处理情况等。
在办理出境手续时需要对这些内容进行仔细核对,以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了解入境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要求,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因此,所需查看的内容包括疫苗接种记录、疾病检测结果、检疫处理情况以及入境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