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户籍
无房家庭须在原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自有住房的条件下,增加如下两条认定标准——
1、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
息和交易记录,包括房屋赠予、房产交易转让(含份额
交易)、通过司法途径转移的房产等均纳入交易记录或
登记信息。
2、购房证明开具之日前1年内在南京市连续缴纳1
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对于无法提供城镇
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符合南京既有住房限购政策,但不符合无房家庭
认定标准的人员,按照普通家庭购房政策执行。
非本市户籍
目前的政策是非南京户籍人员提供个人6个月
证明即可开具购房证明(或三年内累计缴纳2年)
征缴方式不作区分,个人补缴或单位补缴均可。
2、对长期工作在南京但社保或个税在外地缴纳的
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在宁购买1套住房。
是的
具体来说,原第四轮受理周期的开票日期不变,上传时间由2024年1月1日~15日调整为2024年1月1日~10日。
此外,还新增了第五轮受理周期,2024年1月1日~10日期间开具购车发票的消费者可参加本次购车补贴申报,资料上传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17日。
但请注意,新增第五轮购车者上传资料后能否领取补贴,以购车所在资金池是否有剩余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购车补贴政策可能会因时间、地点等因素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