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泛指高等学校。
经国家批准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学院主要应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普通本科:学院通常指的是比大学规模较小的高校,通常学科门类相对较少的高校。
主要办学层次为本科,部分学院设有硕士点或研究生院;
2.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是与大学独立的学院,但保留其合作办学的大学名称;
3.普通专科:一般称作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
此时,学院为高等院校的含义,没有科目和门类上的限制。
学院是否扩招主要由高校自身决定,他们是确定学校招生计划的主体,占据90%招生计划的主导权。
无论是部属院校、省属院校还是市管高校,其招生计划绝大部分都是由学校决定的。这是因为一所学校的招生人数、招生专业等往往是由学校说了算,而不是由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和隶属单位说了算。
然而,也有观点认为这不是由学校决定的,而是由国家政策决定的。这可能表明在实际操作中,国家政策对高校招生计划有一定的影响力。
总的来说,高校自身在确定招生计划中扮演着主要角色,但国家政策也可能对其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