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的职责如下:
参与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发展性课程内容体系和学科教学渗透目标内容。
组织兼职心理教师和班主任集体备课,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教研活动。
负责组织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专题调查,协助学校调查、分析教师心理健康状况;负责对新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分析、建立学生心理档案。
负责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业务资料统计、分类归档工作。
制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活动方案,定期组织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
协助学校制定心理健康教育"三预"工作方案,防止学生发生恶性事件,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研究,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
事故界定:
教学事故按类别分为课程教学事故、课程考核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三类;按事故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重大教学事故。
一般教学事故和严重教学事故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定,重大教学事故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处理办法:
1、一般事故,公开批评教育,扣发绩效奖金;
2、严重事故,给予校内警告处分扣发绩效奖金,取消年终评奖资格、和当年晋升高一级教师资格;
3、重大事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及记过或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入当事人业务档案,或调离教学工作岗位直至开除。取消事故当事人两年评聘高一级职称职务的资格,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根据绩效工资相关管理规定扣发当事人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