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补贴通常不包括补偿金。补偿金是指用于弥补因员工被迫失业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的一种补偿金,包括工龄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等。而出差补贴是公司为员工出差期间提供的一种津贴,主要用于弥补员工出差期间的生活和交通费用,属于公司的福利待遇之一,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不同。
如果员工失业了,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时,通常只会计算员工的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与工资相关的部分,而不会包括员工的福利待遇和津贴,如出差补贴、交通补贴等。因此,出差补贴一般不能算到经济补偿金里。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公司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来判断。如果员工对公司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有疑问,可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咨询。
计算赔偿金时,应以劳动者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应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税费、其它扣款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了代扣代缴的义务,所扣除的部分实际上仍然是劳动者的工资,故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因此,赔偿金是按没扣社保的应发工资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