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at表示一个奇数,那相邻的两个偶数则为:(at-1)和(at+1)
证明:因为奇数和偶数的基本概念是:
奇数为单数,例如:1、3、、5、7、9、11、13、15……
偶数为双数,例如:2、4、6、8、10、12、14、16……
所以:若at奇数3,偶数2=at-1,偶数4=at+1
同理可得:若at为一个奇数,则相邻的偶数为at-1和at+1
这句话是正确的。根据给定的条件,三点ABC在同一条直线上,且BC是线段AB的1/2,因此可以推断出点C位于线段AB的中点处。
真实情况可能更加复杂,但在上述条件下,结论是正确的。
这个问题也可以通过绘制图形来更好地理解,画出AB较长的线段,然后找到BC等于1/2 AB的位置,也就是AB的中点,将点C画在此处就可以验证结论。总之,这句话描述了三点共线且BC等于AB的一半的关系,并且正确推断了点C的位置。
根据等式性质二:等式两边同时乘上(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数(整式),等式依然成立。∵10a=10b,∴两边同除以10,∴a=b,∴上面等式一定成立。根据性质一:若:a=b,那么:a+c=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