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需要住院,医生给您开具住院证后 ,到住院部一楼办理住院手续。
2、办理入院手续时出示病人身份证,准备好预缴款金额。如果未带身份证,请在入住病房后及时办理补登记手续,以免影响手术和用药。
3、各级医保病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请主动出示医保病历卡、医保磁卡或医保介绍信。如您未带医保卡,可先办理自费住院,但务必于3日内凭住院证及前面所述的凭证办理变更手
4、在办完住院手续后可凭住院证、病历首页到相应的病区住院。请仔细核对预缴款收据上的姓名和金额,并妥善保管收据(在您补缴住院费及办理出院手续时须以此为凭证)
1、参保人持卡到定点医院医疗保险挂号窗口挂号;
2、到有关科室就诊;
3、凭主诊医生开出的处方或检验单、检查申请表等到医院划价处(划帐窗口)划价;
4、划价后,到医院医疗保险交费窗口,用《劳动保障卡》或《职工社会保险证》划卡记帐。若个人帐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由本人现金支付;
5、电脑打印缴费清单后,参保人进行检查、检验、治疗或取药。
一般情况下,医保住院保险在出院后再次入院需要等待一定的等待期。具体的等待期限会根据地区的医保政策和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医保住院保险的等待期通常为7天。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在住院出院后再次需要住院治疗,需要等待7天后才能享受住院保险的保障。等待期的目的是防止滥用住院保险,以及对于短期治疗的小病小痛给予过多的保险赔付。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等待期对于紧急入院的情况通常会有例外规定,例如突发急性疾病、意外事故等情况下的住院治疗可能可以立即享受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