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无权把村民大门上锁。村民享有住宅权和人身自由权,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其权力范围仅限于村务管理,无权干涉村民的私生活和人身权。村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村委会不得以任何理由上锁村民大门。若村委会擅自将村民大门上锁,村民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委并没有权力直接取消贫困户的低保资格。村委的角色主要是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核实,并报备监督。如果村委认为某低保户不再符合低保条件,可以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建议,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农村低保的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其资格的审核与取消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这些程序通常包括村一级的初步审核,但最终的决定权在县一级的民政部门,并需要报地级市民政部门备案。
所有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即一年一评定,上年低保享受对象,须在次年开展民主评议,不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人员将予以取消,并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决定的
村委会是否有权收五荒地,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来判断。五荒地通常指的是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在一些地区,为了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农业的发展,政府可能会将五荒地的使用权交给村委会,让村委会进行管理和开发。
但是,村委会在收取五荒地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和保护。如果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收取五荒地,可能会涉及违法行为。
因此,对于五荒地的收取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土地的合法使用和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