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护照/旅行证申请补办证件,还需向原发照机关核实,因此没有加急特急服务。 如丢失护照急于回国,可申请办理旅行证。 如申请人身份经核实无误,通常可在2-3个工作日办妥。
护照丢失后需要重新办理,具体时间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重新办理护照需要1-2周时间,具体取决于申请人所在的国家和地区以及当地的办事效率。
在派出所报案,获得报案证明;
到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遗失声明手续;
提供护照遗失声明、报案证明、本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护照。
申请人应尽快办理护照丢失的相关手续,以避免对出国旅行、工作等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1、通知移民局护照及签证丢失;
2、向当地所在丢失区域派出所报案,并索取报案证明;
3、在当地市级以上出入境管理处指定的报纸登报丢失声明;
4、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携带上述两项证明去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补办护照手续,办理手续规定周期为3个月;
5、取得护照后,与使馆取得联系,将报案证明和报纸登报丢失声明复印件递交使馆负责人,办理补贴签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