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缴费:登录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网站,按照提示进行缴费即可。
(2)现场缴费:前往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携带相关证件和缴费金额,现场缴纳医保费用。
2. 补缴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以下两个时间段内补缴医保费用:
(1)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2)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补缴医保费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保资格。
浙江医保缴费年限新规为20年。无论男女,退休时,只要累计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缴够20年,退休以后,无须继续交纳医保费用,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与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法规也是20年。若是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有两种选择: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20年;或者选择继续按月补缴,直到缴够20年以后停止缴费。
请注意,省内不同城市之间对于医保缴费年限的法规可能存在差别。例如杭州在浙江省的要求基础上,还要求在杭州市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才可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继续缴费,也可以正常享有杭州职工医保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