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报销比例按90%计算。每年7月1日之后认定的年度限额减半,不与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重复享受待遇;门诊治疗严格执行“三个目录”,政策范围外自费费用及非对症发生费用不予报销,政策范围内甲类项目补助90%,乙类项目补助80%,超限额部分由个人自付。
意外险通常只对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体伤害进行理赔,而疾病的治疗通常不在其保障范围之内。因此,如果是因为糖尿病导致的医疗费用,一般情况下意外险是无法进行理赔的。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你所购买的意外险的保险条款来确定,建议你查看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或咨询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