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规范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是指铁路运输企业在车站、列车对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进行危险物品检查的活动。
前款所称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及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器械、物品。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的种类及其数量由国家铁路局会同公安部规定并发布。
第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车站和列车等服务场所内,通过多种方式公告禁止或者限制携带物品种类及其数量。
第四条 铁路运输企业是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国家铁路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完善作业程序,落实作业标准,保障旅客运输安全。
第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设备,并根据车站和列车的不同情况,制定并落实安全检查设备的配备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安全、环保等要求的安全检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检修,保障其性能稳定,运行安全。
第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铁路旅客车站和列车配备满足铁路运输安全检查需要的人员,并加强识别和处置危险物品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从事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统一着装,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依法履行安全检查职责,爱惜被检查的物品。
第七条 旅客应当接受并配合铁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工作。拒绝配合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和托运行李物品。
第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检查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
对旅客进行人身检查时,应当依法保障旅客人身权利不受侵害;对女性旅客进行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安全检查人员进行。
第九条 安全检查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时可以当场开包检查。开包检查时,旅客应当在场。
安全检查人员认为不适合当场开包检查或者旅客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移至适当场合检查。
第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旅客车站安全管理,为安全检查提供必要的场地和作业条件,提供专门处置危险物品的场所。
第十一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定并实施应对客流高峰、恶劣气象及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下的安全检查应急措施,保证安全检查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 铁路运输企业在旅客进站或托运人托运前查出的危险物品,或旅客携带禁止携带物品、超过规定数量的限制携带物品的,可由旅客或托运人选择交送行人员带回或自弃交车站处理。
第十三条 对怀疑为危险物品,但受客观条件限制又无法认定其性质的,旅客或托运人又不能提供该物品性质和可以经旅客列车运输的证明时,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或托运。
第十四条 安全检查中发现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或者旅客声称本人随身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采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第十五条 列车上发现的危险物品应当妥善处置,并移交前方停车站。鞭炮、发令纸、摔炮、拉炮等易爆物品应当立即浸湿处理。
第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扰乱安全检查工作秩序、妨碍安全检查人员正常工作的,应当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维护车站、列车等铁路场所和铁路沿线的治安秩序。
旅客违法携带、夹带管制器具或者违法携带、托运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物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铁路监管部门应当对铁路运输企业落实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 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的,铁路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条 铁路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旅客运输安全检查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时,应当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秉公执法。对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
1、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酒类明确了酒精度数、总量)
2、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3、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4、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自喷压力容器由120毫升改为150毫升啦)
5、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一般不超过27000mAh)
二、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
1、禁止携带、托运
枪支、子弹类:
军用枪、公务用枪、民用枪、道具枪等;
易燃易爆类:
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等;(酒类首次明确规定哦)
有毒有害或放射性、腐蚀性类:
剧毒农药、杀虫剂、有液蓄电池等;
管制器具类:
管制刀具(含特殊厨用刀具、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等);警棍、军用或者警用匕首、催泪器等;
更多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见文末表格。
三、禁止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
锐器:
包括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雕刻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刀具也明确规定了长度哦,普通的日用刀具刀刃长度小于60毫米可携带)
钝器:
棍棒、球棒、桌球杆、曲棍球杆等。(棍棒球类爱好者注意哦)
工具农具:
包括钻机、锥、锯、焊枪、镰刀、铡刀等;
其他:
飞镖、弹弓,不超过50毫升的防身喷剂等;
小型活动物:
持有检疫证明、装于专门容器内的小型活动物。
小提示: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
1、新疆新东方快车铁路旅游团旅游线路。新东方快车旅游专列目前开辟的线路主要有3条,为乌鲁木齐到银川线,以及北疆线和南疆线。
乌-银线途经中卫、张掖、嘉峪关、敦煌、吐鲁番、伊宁、布尔津、富蕴等地。
北疆线和南疆线基本覆盖了可可托海、喀纳斯、赛里木湖、那拉提大草原等新疆主要热门景点,用半个月的时间可一览南北疆风光。
二、“呼伦贝尔号”旅游列车“铁路旅游团旅游路线。呼伦贝尔号”旅游列车有着红色的车身,绿色的腰线,全车有16节全恒温车厢,除了高级卧铺车、商务车、软座车外,还有儿童主题车、休闲娱乐车、风味餐车以及文化沙龙车等多节功能车,每最多可载客132人,从载客量来看,堪称国内豪华专列的天花板。“呼伦贝尔号”旅游列车现在推出的是六天五晚的精品路线,从哈尔滨出发,经海拉尔、额尔古纳、满洲里,途中纵览草原、森林、湿地、火山、湖泊等北国自然风光。
三、熊猫主题旅游专列铁路旅游团旅游线路。熊猫专列是开行于四川成都站至峨眉站之间,按照“星级酒店”标准打造的豪华旅游专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