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橱柜的会计分录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记录:
当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时,可以记录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应记录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
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此时可以记录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应记录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
最后,当橱柜完工并交付时,可以将其记账为:借:库存商品(新增产成品),贷:委托加工物资。
以上就是委托加工橱柜的会计分录记录步骤。请注意,这些步骤和分录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假设和规定,实际应用中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果你有更具体的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相关领域的专家。
其分录处理:
1.企业根据加工合同的规定,拨付给加工单位加工用原材料时,由供应部门根 据加工合同,填制“委托加工 物资发料单”,经审核后,由仓库据以发料。
发出物资时,根据发出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
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还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
2.支付加工费及税金,企业除按照加工费标准支付加工费外,还应按加工费的17%计算交纳增值税。
如果按税法规定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还应计算交纳消费税;
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时,应由供应部门填制“委托加工物资收料单”,通知仓库据以收料。
1、收到委托方发来的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按售价填列) 贷:委托代销商品款
2、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委托代销商品 应交说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等委托方给你们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同销项税额一致的数额 贷:应付账款
4、支付货款款并代扣手续费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款 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这要看你公司的业务类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