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丧葬费的标准由上海市有关部门根据上海经济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如下:1、丧葬补助金: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其中:供养1人者,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2012年4月起,调整为每人每月570元;孤身一人的,增加30%。
上海市丧葬费当然是死者的家属到单位通知该职工死亡后,由单位上报社保局,待社保局发放后通知家属领取。
领取丧葬费期限为1年。向社保局提供死亡证明等必要文件,社保审核后按照限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符合要求者由社保组织依据当地限定
上海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为: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供养1人者,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